全国法院执行案款集中发放日广西壮族自治区三级法院发放执行案款5.85亿元,让这个冬天不再寒冷。
“真的很开心,拖欠的工资终于拿到手了,衷心感谢法院。”2021年11月18日上午,按照最高人民法院的统一部署,全国法院举行执行案款集中发放日活动,在广西分会场领到执行款的屈先生十分激动。
2015年,屈先生入职广西某建设公司从事行政工作。2019年8月至12月,公司以资金周转遇到困难为由,不再支付屈先生等人工资。屈先生索要未果,只好踏上了“维权路”。经劳动仲裁部门仲裁,支持了屈先生索要工资的诉求,但建设公司以各种理由拒绝履行。
2021年4月,屈先生向广西区南宁市青秀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在执行过程中,执行法官经多次查询均未查到该公司名下有可供执行财产。执行法官没有放弃,通过市场监督管理局查询被执行人的工商登记资料,发现被执行人开设多家分公司,并且有部分均在实际运营。找到新的突破口后,法官及时核实该分支机构的财产状况,并对其名下的银行存款进行冻结、划扣,成功将相关案款执行到位,屈先生心中的一块大石头终于落了地。
全国法院执行案款集中发放日广西分会场,设在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当天,全区法院共设立33个执行案款集中发放现场,共计为涉民生案件和涉中小微企业小标的案件当事人666人,发放了涉民生执行案款5.85亿元,涉及案件629件。活动现场,全国人大代表、南宁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媒体记者共同见证并监督本次活动。
“为真正解民生之急,我们进一步推进涉民生案件的执行,确保高效为民执行行动走深走实。”活动现场,广西高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梁梅介绍,广西法院始终坚持“优先立案、优先执行、优先发款”的原则,持续加大对被执行人的现场调查、搜查力度,缩短涉案财产处置周期,用足用好各类强制措施,加大对规避、抗拒执行的惩戒力度,集中力量推动了一批涉民生案件和涉中小微企业的小标的案件的执行。
“进一步升级改进‘一案一账号’系统,确保案款管理系统规范充分使用。”广西高院执行局局长刘拥建介绍,为从源头上减少“不明款”的产生,广西高院与区内九家金融机构联手升级改造现有的“一案一账号”执行案款系统,案件当事人只需扫描《执行通知书》上附带的二维码,即可直接缴款进入对应案件的子账户,无需到银行柜面缴款,也能避免人工输入子账号信息容易出错等问题,使执行工作更加的公正公开,大大提升了群众对执行工作的满意度。
据了解,广西法院结合当前正在开展的党史学习教育和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我为群众办实事”高效为民专项执行行动的部署和要求,全区各级法院直面困难和问题,主动作为,多措并举,部署开展了一系列执行案款专项清理活动。截至目前,2021年全区法院在法定期限(30天)内正常发放执行案款金额达102.95亿元,涉及案件106371件,清理发放进度为99.98%,取得了明显成效,获得上级的充分肯定和广大人民群众的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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